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
日期:2021-10-24 00:17:00 浏览:7501 浏览量 来源:新华社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记者胡浩,海报设计张晨光)

最新发布
更多 >>
-
“本草润童心 园育传承魂”——东城一小本草园授牌仪式隆重举行
-
南门小学举办《文物里的科学魔法》数字化课程新品发布会
-
守护少年心灵成长 共筑心理健康防线—— 莲湖路小学特邀公益力量开展心理测评活动
-
以劳树德强体魄,以运动志育 “莲・芯”—— 莲湖路小学 2026 年春季劳育运动会
-
奔跑吧,金光少年——莲湖区金光门小学2026年春季运动会开幕
-
健康第一润童心 少年逐梦燃赛场—— 莲湖区沣惠路小学2026年春季田径运动会盛大开幕
-
童心探未来 智创新时代——陕西省西安师范附属小学2026年科技节开幕
-
共读一本好书 点亮整个童年---莲湖区沣惠路小学 2026 年读书月活动正式启动
-
莲湖路小学开展“追寻先烈足迹 争做红色传人”清明祭英烈活动
推荐图片
更多 >>
热门资讯
更多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