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
日期:2021-10-24 00:17:00 浏览:5408 浏览量 来源:新华社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记者胡浩,海报设计张晨光)

最新发布
更多 >>
-
“童心筑梦,遨游太空”亲子运动会 -----小探索者共赴星辰之约
-
浸润童心育新苗 见习实践启新程——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见习生走进英赫幼儿园
-
莲湖路小学隆重举行“强国复兴有我,争当新时代好少年”少先队建队日主题活动
-
陕西“双变四培”职教成果跨省落地赋能多省市乡村振兴
-
缅怀先烈传薪火 红色基因永传承 —— 莲湖路小学参与莲湖区烈士纪念日活动暨纪念碑护卫队交接仪式
-
劳动赋能,心育同行——南小巷小学叠雨衣比赛暨家庭教育指导讲座
-
解码三秦非遗瑰宝・点亮文脉永续之光 ——南门小学聚焦陕西省文化馆开启开学第一课
-
莲湖路小学举行 “莲芯荷韵启新章・逐光而行向未来” 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开学典礼
-
开笔启智承文脉,法治护航启新程:莲湖区沣惠路小学2025年秋季开学系列活动
推荐图片
更多 >>
热门资讯
更多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