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今年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要求,今天(5月21日),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公布了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
5月21日,我市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在政府网站上陆续公布了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针对家长们最关心的招生问题,各区县、开发区都是怎样规定的?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无论是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须接受信息审核。6月10日-24日,学生家长持审核所需资料到对应地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具体学区划分详情以及审核地点,家长可登录各区县、开发区政府网站或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以及西安发布、西安新闻网查看。
碑林区:今年6所民办初中参加“摇号”
5月21日,碑林区公布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今年该辖区内有6所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具有招生资格,1所民办义务教育小学——西安体育艺术小学因2020年年检不合格,今年不予下达招生计划。碑林区采用分类审核、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学位,先安排碑林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积分排队顺序,参考家长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积分排队办法各学校结合学区特点制定,报区教育局备案。5月25日,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校门口和学区内社区公布招生细则(包括学区范围、学位供给、日程安排、招生流程、积分办法等)。今年碑林区辖区内有6所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具有招生资格,分别是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安铁一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尊德中学、西安市西北中学、西安市民兴中学。其中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安铁一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3所学校含公办学位或小区业主子女学位。实施方案要求,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到户籍对口公办学校入学或参与区级统筹入学。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放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
莲湖区:明确招生入学顺序和新建的莲湖第一学校对口小学学区
西5月21日,莲湖区向社会公布了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明确规定了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顺序。此外,新建的莲湖第一学校今年9月将建成投用,学区划分方案明确了这所学校的对口小学学区。招生入学顺序依次为,莲湖区房户一致的适龄少年;优抚对象类子女、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少年;民办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莲湖区房户一致的少年;集体户、挂靠户、空户等莲湖户籍适龄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建的莲湖第一学校的对口小学学区包括——红光路小学:西户铁路线(红光路西口至昆明路段)以东,红光路以南,汉城南路(红光路东口至昆明路段)以西,昆明路(汉城南路至西户铁路段)以北区域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西安市莲湖第一学校小学部。金光门小学:金光门小学学区内沣惠南路以西、昆明路以南区域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 6月10日--15日,莲湖户籍学生到相应学校进行信息审核。6月16日--24日,其它申请入学少年到指定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学生资格审核地点请家长关注莲湖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原新城区明远小学更名为浐灞第三十一小学
5月21日,新城区公布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记者发现,原新城区明远小学更名为浐灞第三十一小学,学区范围是东界限:十里铺北路;南界限:华清东路;西界线:东二环;北界限:快速干道(以浐灞教育局学区划分为准)。新城区按照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的录取流程,公办学校采用分类审核、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学生入学。招生的民办学校包括四所民办小学和三所民办初中。四所民办小学招生范围为——
西安新知小学:新城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新城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黄河实验小学:因学校有寄宿条件,招生范围为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西安市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西安建大华清小学:首先保障华清学府城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如有剩余学位将招收符合新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西交康桥紫薇东进小学:首先保障紫薇东进项目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如有剩余学位将招收符合新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三所民办初中招生范围为——西安爱知初级中学、西安汇知中学、西安行知中学均在西安市范围内招生。
曲江新区:新建曲江十六小曲江第一学校学区划分公布
5月21日,曲江新区公布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实施方案指出,依照《西安市曲江新区与雁塔区教育管理移交协议书》,雁塔区移交的公办学校学区划分维持不变,保持稳定。大雁塔小学、大雁塔小学曲江分校、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小学、西安市第四十五中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维持原学区不变。西安市雁塔区红星小学、西安市第九十九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西安市育才中学学区覆盖曲江新区范围内学区的,维持原学区不变。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段学校有3所,分别是西安曲江康桥学校(九年一贯制)、西安曲江德闳学校(九年一贯制)、西安交大附小金辉分校。其中,西安曲江康桥学校(九年一贯制)、西安曲江德闳学校(九年一贯制)在全市范围内招生。西安交大附小金辉分校在曲江新区和碑林区范围内招生。今年秋季入学前,新建校曲江第一学校(九年一贯制)、曲江第十六小学均将建成投用。在学区划分方案中,曲江第十六小学、曲江第一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的学区范围已经明确标出,家长们可关注“曲江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
小区配建学校 需优先确保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
5月21日,《未央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根据《方案》,未央区与经开区、浐灞生态区因移交形成的学区交叉地带,按照《移交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保持不变。
因城区改造拆迁村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就学学区学校未拆除的,在原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原就学学区学校拆除,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的,家长须持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租房地对口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拆迁已入住安置地,到安置地对应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陕西师范大学锦园小学、陕西师范大学凤凰城小学、西安市未央区华远君城小学、陕西师范大学锦园中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凤凰城初级中学属于开发商自建委托管理的小区配建学校,按照“联合办学协议”,需优先确保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名单按规定向社会公示。若业主子女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确保业主子女直升后,向社会公示剩余招生计划数,面向未央区招生。
未央煜星外国语小学、西安市未央区新华小学和西安市未央区经英小学面向未央区招生。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均不得跨招生范围招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可申请在灞桥接受义务教育
《灞桥区教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6月10日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招生计划。6月27日起按程序安排不同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
根据摸底、入学信息审核及报名情况,依次安排未选报民办学校的学区内户房一致人员适龄子女、优抚对象适龄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人员适龄子女有序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在对应公办学校入学若无空余学位时,小学由各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灞桥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区教育局要求进行登记,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
购房、挂户、空户、集体户、假户籍五类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记者从《雁塔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获悉,雁塔区新落户人口子女入学与原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凡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登记入学;凡不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据了解,购房、挂户、空户、集体户、假户籍五类情况不作为雁塔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在雁塔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家庭有购房但将户籍落在集体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伪造的假户口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雁塔区含有小区业主子女或高校教职工子女的民办学校共15所,其中含小区业主子女学位的民办学校14所,分别是:陕西师范大学金泰假日花城小学、雁塔雁南小学、西安雁塔区艺林小学、西安兴华小学、西安博迪恒大城小学、西安雁塔区陕西师范大学铭城小学、西北工业大学附属小学融侨分校、西安交大阳光小学、雁塔中华世纪城小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西安雁南中学、西安交大阳光中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电子科技中学;含高校教职工子女学位的民办学校1所,西安第二外国语学校。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涉及到的小区业主子女或高校教职工子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该类学生相关材料进行从严审查。
公办中小学实施分批依次录取
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根据学区划分,先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原则,分批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6月27日-7月7日,各公办学校根据各类资审学生人数情况,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实施分批依次录取,并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相关信息。
第一批次:录取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选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批次:安排优抚对象子女、其他享受政策照顾类人员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第三批次:安排统筹类学生。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按照落户时间依次安排入学。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按照租赁协议签订日期依次安排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结合购房、居住年限及务工时间等情况依次安排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浐灞生态区接受义务教育。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浐灞生态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审核点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人员在我区务工的,其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学。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康乔娜
分三类依次完成所有生源的统筹入学工作
按照《西安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在公办学校招生入学中,高新区分三类依次完成所有生源的统筹入学工作。
第一类:符合房户一致的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符合高新区征地拆迁政策的拆迁过渡人员子女。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西安市政策准入类人员子女。
第二类:符合高新区招商引资、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撑保障体系类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户籍在高新区、房产在高新区,高新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类:符合高新区集体户籍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高新区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入学政策的承租人适龄子女。符合高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安排高新区内有房,户籍在西安市以外(含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适龄儿童、少年;其次安排西安市内无房,户籍在西安市外(含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在高新区,长期在高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最后安排户籍在西安市外(含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无社保,但长期在高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今年学区划分保持不变 民办小学在经开区和未央区范围内招生
记者获悉,经开区招生入学首先安排本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开区与未央区、高陵区因移交形成的学区交叉地带,按照《移交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保持不变。
购房但未落户、挂户、假户籍等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在经开区购房但未落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作为入学依据。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央区民办小学在经开区和未央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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