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父母不得对未成年人有家庭暴力
原标题:老子打儿子不再天经地义
近日,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必要时,国家可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
身为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家庭教育必须首先遵守法律。草案规定的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意味着不管是什么初衷也不管什么目的,不论是孩子的确有错还是家长脾气不好,都不得对孩子施以暴力。在赋予教师合法惩戒权后,家长也要懂得,暴力和惩戒是两个概念,越是为孩子好越不能把惩戒上升为暴力。
-
以劳赋能 以安护航|南小巷小学开展劳动实践比赛暨防欺凌专题讲座活动
-
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筑牢校园创新防线——莲湖区邓家村小学开展知识产权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
“本草润童心 园育传承魂”——东城一小本草园授牌仪式隆重举行
-
南门小学举办《文物里的科学魔法》数字化课程新品发布会
-
守护少年心灵成长 共筑心理健康防线—— 莲湖路小学特邀公益力量开展心理测评活动
-
以劳树德强体魄,以运动志育 “莲・芯”—— 莲湖路小学 2026 年春季劳育运动会
-
奔跑吧,金光少年——莲湖区金光门小学2026年春季运动会开幕
-
健康第一润童心 少年逐梦燃赛场—— 莲湖区沣惠路小学2026年春季田径运动会盛大开幕
-
童心探未来 智创新时代——陕西省西安师范附属小学2026年科技节开幕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