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登记工作进度
近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经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专门印发工作通知,就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优化登记工作流程、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要倒排工期。要求各地做好本地区培训机构拟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总量摸排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牢牢把握2021年底前完成登记工作这个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确保登记工作如期完成。现有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对于未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机构的现有培训机构,应当设定截止日期,日期届满,由教育部门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或调整办学内容。
通知明确,要优化流程。要求各地充分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优化换证、登记和变更、注销等“营改非”登记工作流程。一是申请换发新证。现有线下营利性培训机构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同时交还原办学许可证;经依法依规审批,审批机关重新颁发新办学许可证后,及时注销或变更原办学许可证。二是申请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有线下营利性培训机构持换发的办学许可证,向同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政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登记。三是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办学许可审批机关应告知并督促培训机构自办学许可注销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办结后及时告知结果。
通知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不打折扣、全面完成相关任务。
                    - 
                     
                        
“童心筑梦,遨游太空”亲子运动会 -----小探索者共赴星辰之约
 - 
                     
                        
浸润童心育新苗 见习实践启新程——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见习生走进英赫幼儿园
 - 
                     
                        
莲湖路小学隆重举行“强国复兴有我,争当新时代好少年”少先队建队日主题活动
 - 
                     
                        
陕西“双变四培”职教成果跨省落地赋能多省市乡村振兴
 - 
                     
                        
缅怀先烈传薪火 红色基因永传承 —— 莲湖路小学参与莲湖区烈士纪念日活动暨纪念碑护卫队交接仪式
 - 
                     
                        
劳动赋能,心育同行——南小巷小学叠雨衣比赛暨家庭教育指导讲座
 - 
                     
                        
解码三秦非遗瑰宝・点亮文脉永续之光 ——南门小学聚焦陕西省文化馆开启开学第一课
 - 
                     
                        
莲湖路小学举行 “莲芯荷韵启新章・逐光而行向未来” 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开学典礼
 - 
                     
                        
开笔启智承文脉,法治护航启新程:莲湖区沣惠路小学2025年秋季开学系列活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