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督导,不如一次问责!《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今日起实施!
日期:2021-09-01 21:29:02 浏览:3120 浏览量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9月1日讯 “十次督导,不如一次问责。长期以来,教育督导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问责跟不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在今天教育部召开的2021教育“金秋”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说。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
田祖荫表示,让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已于今年7月正式印发,将于9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有三大创新点:第一,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督导权威性、有效性从制度上真正确立起来。第二,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有利于实现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第三,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