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部教育新规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明确,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学校保护职责、专项保护制度、学校管理要求、保护工作机制和支持监督措施。
《规定》要求,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6类行为,包括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向学生作出具有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等。
此外,《规定》还提出了学校应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禁止手机带入课堂,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等规定。
-
“童心筑梦,遨游太空”亲子运动会 -----小探索者共赴星辰之约
-
浸润童心育新苗 见习实践启新程——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见习生走进英赫幼儿园
-
莲湖路小学隆重举行“强国复兴有我,争当新时代好少年”少先队建队日主题活动
-
陕西“双变四培”职教成果跨省落地赋能多省市乡村振兴
-
缅怀先烈传薪火 红色基因永传承 —— 莲湖路小学参与莲湖区烈士纪念日活动暨纪念碑护卫队交接仪式
-
劳动赋能,心育同行——南小巷小学叠雨衣比赛暨家庭教育指导讲座
-
解码三秦非遗瑰宝・点亮文脉永续之光 ——南门小学聚焦陕西省文化馆开启开学第一课
-
莲湖路小学举行 “莲芯荷韵启新章・逐光而行向未来” 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开学典礼
-
开笔启智承文脉,法治护航启新程:莲湖区沣惠路小学2025年秋季开学系列活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